對殘心流公司所提訴訟之判決結果報告

對殘心流公司所提訴訟之判決結果報告

本公司以殘心流國際有限公司(下稱「殘心流公司」)及黃健一(以下合稱「被告等」)為被告,於2021年4月28日起訴,請求返還持續非法占有之DARTSLIVE 2 EX飛鏢機(下稱「EX飛鏢機」)及清償欠款等。
一審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2023年2月1日宣判,法院判決採認本公司主張,命被告等返還EX飛鏢機、無權占用飛鏢機應賠償新台幣3651萬1877元及利息,另命被告殘心流公司清償欠款新台幣4018萬6300元及利息和違約金。

【本案始末】
被告残心流公司前與本公司締結契約,竟反覆拖欠款項,更妨害本公司提供連線服務。
因此,本公司終止與殘心流公司之契約。由於殘心流公司仍未清償欠款,又持續非法占有本公司擁有所有權之EX飛鏢機等,本公司遂依法起訴。
上述判決,幾乎全面准許本公司請求,本公司敬表感謝。

【呼籲可能正在使用殘心流公司非法占有EX飛鏢機(即本公司資產)之設置店】
有關被告殘心流公司聲稱已取得EX飛鏢機所有權而得持續占有云云,但一審法院判決明確認定被告等之主張不可採,判決認定本公司擁有飛鏢機之所有權。

為維護  貴設置店之權益,也避免捲入糾紛之風險,請先與本公司連絡,感謝配合。
洽詢網頁連結:https://forms.office.com/r/NF5V75Dj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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