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 T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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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賽概要

什麼是TAIWAN TOURPage Top

TAIWAN TOUR

立足台灣 放眼世界 DARTSLIVE在台灣已經深耕5年,看見台灣選手想站上世界舞台的決心,於是決定創造年度台灣鏢手專業賽事。而TAIWAN 64 經過兩年的歷練,受到台灣群眾的一致好評,決定提升規格,造就現今的TAIWAN TOUR。

TAIWAN TOUR 的每個分站,不僅僅考驗鏢技,也考驗著對飛鏢的毅力跟耐心,讓台灣鏢手有機會在舞台上一較高下,相互切磋,精進彼此的飛鏢能力,為站上世界舞台做準備。

TAIWAN TOUR 2016 大賽概要Page Top

本屆大賽將有5個分站,於全台北中南舉辦。最後將至台北舉辦最終決戰!

參加資格

  • 為DARTSLIVE 高級會員。
  • 理解並同意以下所有比賽章程(以下簡稱「本章程」)。
  • 統一穿著本章程中限定的參賽制服。

【未滿18歲者】
大賽當天需由監護人陪伴出席,監護人需提供監護權之相關證明,以及印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明,交由大會進行確認。如監護人未能陪伴出席,需有監護人授權同意書.
【非台灣國籍參賽者】
凡持有居留證、工作證、學生簽證及可證明長期居住台灣者皆可參與比賽。
【台灣國籍參賽者】
必須持有台灣身分證。 * 根據本大賽的宗旨,本大賽主辦單位以外的飛鏢機生產商及其經銷商之相關人士有可能被拒絕參賽。 若有不明之處,請事先與大會確認參賽資格。

報名方式

報名費

  • 單站報名費新台幣1200元

報名方式和支付手續流程

  • 請詳讀規章並填寫官方網站的報名表後,點擊發送鍵送出。
  • 您將於數日內收到官方回覆匯款資訊郵件。
  • 匯款完成後數日內將於官方網站公告參賽名單。

官方網站的報名表頁面為本大賽的唯一報名途徑。不接受任何從店鋪受理的報名。

制服規定

  • 制服是指有領的上衣、褲子、以及鞋類。
  • 首次參賽者在大賽當天可於會場領取官方徽章,領取後請將徽章貼在制服的指定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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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次參賽時起請將徽章縫在指定位置上。徽章遺失或損毀將現場購買一個為新台幣100元
  • 褲子的長度必須及腳踝位置,但不能穿著開洞或是有破損的牛仔褲。
  • 鞋子可選擇皮鞋或運動鞋,不可穿著任何露趾鞋類。
  • 參加比賽時原則上禁止戴帽子等頭部用服飾,如因宗教因素需要著用,請事先徵得大會同意。
  • 選手的衣著將按本章程規定,由大會進行審查,不合格者須換上大會指定制服後方可出場比賽。

飛鏢規定

選手使用的飛鏢的各個部份必須是能被分別認同為鏢頭、鏢身、鏢桿與鏢翼,所有部件必須為可分拆式、長度30cm以內。

  • 一支飛鏢的重量應為25g以內
  • 鏢頭指定用塑膠料製品
大賽規定

DARTSLIVE2為本大賽使用的官方飛鏢機

比賽賽制

701 – STANDARD CRICKET – STANDARD CRICKET – 701 – CHOICE(BEST OF 5 LEGs)輪流先攻制

回合上限
  • 701: 15回合上限
  • STANDARD CRICKET: 20回合上限

先後攻的規定

  • 比賽的先後進攻順序由CORK來決定。
    以DARTSLIVE2的COIN TOSS功能來決定先CORK的選手。
    若先CORK者投中黑心中央位置,需由後CORK者確認後,並拔出飛鏢,再進行投鏢。
  • 第1 LEG時,可根據CORK的勝負決定先攻/後攻。
    第2~4 LEG時,輪流先攻。
    第5 LEG的CHOICE比賽時,以CORK(最近黑心者)決定哪位選手可以先選擇「先攻」或「選擇比賽項目」。

誤觸機台的處理方式

  • 飛鏢打到鏢靶而發生誤反應時,以「Reverse-A-Round」把得分調整回誤反應前,按飛鏢刺到的地方來修改得分。如飛鏢打到鏢靶而掉落地下時,均以飛鏢機所顯示之分數作準。
  • 請注意發生誤反應時,如果已經將飛鏢拔起進入下一回合,而對手又投了鏢,得分便無法修改。
  • 當發生停電等問題而令比賽中斷,並需要重開機台時,在選手確認後將會由大會工作人員處理並重開。若不能回到中斷前的情況,那一局將重新開始。

大會規則

  • 擲鏢時腳不能超過投擲線前端。
  • 選手必須插入TAIWAN TOUR 2016 DARTSLIVE CARD進行比賽。
    (若遺失需支付1500台幣購買新卡片)
  • 選手務必於大賽全數結束後由選手本人憑身份證件領取獎金。恕無法代領,也無法提前發放。

Point system

  • Point System (績分系統):依據績分系統累計從STAGE 1到STAGE 5的所有績分。
  • 績分根據各場STAGE的成績進行分配。
  • GRAND FINAL 出賽條件:參加了STAGE1~5中三場以上的比賽,並位於Point ranking(績分排行)前32名的者可獲GRAND FINAL出賽資格。
  • 依照下表進行績分分配。
Ranking Point
冠軍 42 Points
亞軍 35 Points
BEST4 29 Points
BEST8 24 Points
BEST16 20 Points
BEST32 17 Points
BEST64 15 Points
BEST128 10 Points
  • 在計算年度個人排行時,若有選手績分相同,排名則以獲冠軍次數多者為優先。
    (承上,如獲冠軍次數相同,則依序比較獲亞軍次數、獲季軍-殿軍次數來決定排名優先順序。)
  • 如果績分排行上有多名選手並列同一名次,則按照本年度TAIWAN TOUR分站參賽次數最多者勝出,其次以SHOOT OUT Round得分最高者優先獲得參賽資格。

獎金獎牌

Ranking Prize
冠軍 新台幣15,000元
亞軍 新台幣10,000元
BEST4 新台幣8,000元
BEST8 新台幣6,000元
BEST16 新台幣4,000元
BEST32 新台幣2,400元
BEST64 新台幣1,200元
  • 獎金將依台灣法律規定,超過新台幣2,000元以上需扣繳個人所得10%,所以領取獎金將扣除10%後給予。
  • 有關SHOOT OUT獎金
    SHOOT OUT最高分選手將獲得獎金新台幣3,000元

總決賽

GRAND FINAL
Ranking Point
冠軍 新台幣250,000元
亞軍 新台幣20,000元
BEST4 新台幣15,000元
BEST8 新台幣10,000元
BEST16 新台幣6,000元
BEST32 新台幣2,400元

大賽概要將隨時於本網站更新,本概要內容視為「TAIWAN TOUR」官方規則。

排序賽規定

  • 排序賽以SHOOT OUT做為排序
  • 請務必依排序賽規定時間抵達,如未抵達視同放棄比賽,將無法參與比賽且不退費。
  • 每人有兩次計分機會,計分開始後為連續兩場,不得修改成績。
  • 兩場成績以成績高之一方作為排序計算,如遇同分,則比較第二場成績,如第二場成績也相同,則雙方再比一場。

參賽資格的取消、剝奪

報名後卻在大賽當天缺席的選手,下次出席比賽時必須繳納與報名費相同金額的罰款。

無正當理由而發生以下狀況的選手,將以一年期間禁止出賽作為處罰。

  1. 大賽開始後,選手沒有任何聯絡無端放棄比賽並離開會場時。
  2. 選手以爛醉狀態參賽、故意遲延或阻礙比賽進行時。
  3. 選手有違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風俗、不遵從運動員精神行為時。

如發現選手有以下情況,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受獎權利。

  1. 選手使用其他人的身份證明(護照、身分證等)參加大賽時。
  2. 參賽選手之間有互相舞弊之行為。
  3. 參加本大賽期間中,選手犯上刑事罪行時。
  4. 在大賽中進行謾罵、誹謗中傷、暴力行為、虛假報告時。
  5. 違反本章程,經多次警告仍無改善時。

參賽選手義務

選手允許TAIWAN TOUR 大會官方擁有選手的肖像、照片、影像、聲音、姓名(藝名)、簡歷之使用權。此外,選手有義務配合大會提出的攝影及採訪之要求。 大會有權對不遵守本規範或放棄履行選手義務之選手剝奪其受獎權或下一場大賽之參賽權。

注意事項

  • 被TAIWAN TOUR 大會判斷為妨礙大賽的召開及進行時,爲了活動的順利開賽,大會有權剝奪此選手的參賽資格。
  • 大賽中原則上禁止拍攝。一旦發現已攝影的照片或影片,將沒收並嚴禁登載。
  • 大會有權在無任何期間、場所、方式的限制下使用大會在大賽時所拍攝的照片及影片作為廣告宣傳,或作銷售用途。
  • 所有TAIWAN TOUR的商標或大賽中得到的任何頭銜,除官方贊助商以外的廠商在未經大會允許的情況下,皆不能使用此資料作宣傳之商業用途。
  • 參加本大賽的選手被視為已同意TAIWAN TOUR大會擁有以上各項權利。
  • 請注意,比賽時將使用附有條碼的選手證進行。
  • 當比賽分出勝負後,負方須立刻將自己的選手證交給勝方。
  • 如選手不慎遺失選手證,視同放棄比賽。